什么是遗产授权书?
遗产授权书 (Grant of Representation) 是由法院签发的法律命令,赋予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处理逝者遗产资产的法律权力。
过去,遗产授权书通常为由法院盖章的纸本文件。
现时,法院已实施电子申请 (electronic filing) 制度,因此:
所有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后签发的遗产授权书,均以电子形式发出。
申请人将获提供:
- 安全链接 (secure link);及
- 访问代码 (access code),
以查阅法院文件。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未取得遗产授权书,您将无法:
- 处理逝者的银行账户;
- 出售或转让其物业;或
- 安排偿还其债务。
常见的三种遗产授权文件:
1) 遗嘱认证书
遗嘱认证书是法院正式授权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管理逝者的遗产的法律文件。
2) 附遗嘱遗产管理书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with Will Annexed)
如留下有效遗嘱,但遗嘱执行人无法或不愿申请遗嘱认证书,则可由其他人士申请附遗嘱遗产管理书。
3) 遗产管理书
如逝者没有留下遗嘱,则通常需申请遗产管理书,以合法处理逝者的遗产。
一般而言,该申请通常由逝者最近亲属提出。
我是否需要遗嘱认证书?
如逝者以个人名义或按份共有 (tenants in common) 形式持有房地产,则通常需要申请遗嘱认证书。
此外,如逝者持有资产的机构要求提供遗产授权文件后才会释放资产,则亦需申请。
每间机构均有各自规定,以决定是否需要遗产授权文件。
很多时候:
是否需要遗产授权文件,会取决于逝者所持资产价值。
联名资产
如逝者的资产属于联名持有,则通常可能无需申请遗嘱认证书。
在此情况下,往往只需:
- 持死亡证明书;
- 前往相关银行;
即可将账户转至生存联名持有人名下。
此原则亦适用于联名持有房地产 (joint proprietor)。
在该情况下,生存共同持有需向维州土地登记处 (Land Use Victoria) 提出申请,将逝者名字从产权证 (Certificate of Title) 中移除。
申请遗嘱认证书
尚德律师事务所拥有维多利亚法律协会认证的遗嘱和遗产继承法及物业及房地产法的专家。
如您需要:
- 申请遗嘱认证书;或
- 获取任何有关遗产授权文件的法律协助,
欢迎致电 8561 3388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sp@sharrockpitman.com.au 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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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chell 是本所的执行管理合伙人 (Managing Principal),同时也是由维多利亚法律协会认证的商业法认证专家。
他还专注于雇佣法、遗嘱与遗产规划及遗产认证 (Probate)相关事务。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致电 Mitchell 直线 (03) 8561 3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