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正确识别相关方身份?
在人财产担保登记册 (Personal Property Securities Register,简称 PPSR) 登记中,正确识别相关方身份至关重要。
一旦登记资料有误,该登记可能完全无效,并可能带来严重财务后果。
《2009年个人财产担保条例》(Personal Property Securities Regulations 2009 (Cth))对于如何正确识别实体设有详细规定,而法院亦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条例。
公司及信托
最常见的 PPSR 登记,通常涉及公司及信托。以下列出针对一般公司及信托进行登记时的一些基本规则 (但请注意,以下内容并非完整法律意见,如您不确定如何正确识别相关方,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 以公司自身名义行事的公司,应使用其澳洲公司号码 (ACN) 进行识别,而并非使用澳洲商业号码ABN)
- 拥有澳洲商业号码 (ABN) 的信托,应以该 ABN 进行识别,而非使用受托公司的ACN;
- 没有 ABN,但拥有公司受托人的信托,则应使用该公司受托人的 ACN 进行识别。
一个错误登记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在 In the matter of OneSteel Manufacturing Pty Limited (administrators appointed) [2017] NSWSC 21 一案中,一名出租方据报因登记错误而损失价值约 2,300 万澳元的资产。
该出租方原本希望透过 PPSR 登记保护其出租资产,但在针对借款公司进行登记时,错误使用了 ABN,而非 ACN。法院最终裁定该登记无效。
由于借款公司随后进入破产管理程序 (administration),出租方的权益被管理程序所凌驾,其最终只能以无担保债权人身份参与债务分配,实际上等同失去该批价值约 2,300 万澳元的资产。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却代价极高的错误。
情况发生变化时,登记亦必须更新
此外,如授予担保权益的一方 (grantor) 情况发生变化 (例如信托后来取得 ABN),有担保权益人士必须在知悉该变化后 5 个工作天内更新 PPSR 登记,否则登记可能失效。
在 In the matter of Psyche Holdings Pty Limited [2018] NSWSC 1254 一案中,有担保权益人士原本已正确地针对一项没有 ABN、但拥有公司受托人的信托,以公司受托人的 ACN 完成登记。
其后,该信托取得 ABN,而有担保权益人士的董事亦知悉该情况,但未有更新 PPSR 登记。
五年后,授予担保权益的一方向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申请延长修改登记期限。法院最终批准延期,原因是该错误属无心之失,且未对第三方造成损害。
然而,如当时存在其他竞争性担保权益人,或相关公司已经进入清盘程序,案件结果极有可能完全不同。
个人
如您是针对个人授予担保权益人士进行登记,应使用该人士在澳洲驾驶执照上所显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
如该人士没有驾驶执照,《条例》亦列明了其他可用于识别身份的文件。
搜索 PPSR 时亦必须正确识别相关方
在进行 PPSR 搜索时,正确识别相关方同样非常重要。
若未能正确识别相关方,您可能会误以为某项资产不存在任何担保权益,并因此购买有关资产,但事实上该资产可能早已被登记担保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您甚至有可能被有担保权益人士追回该资产。
虽然 PPSR 制度原则上只需搜索正确识别资料即可,但在实际操作中,通常建议使用多个可能的识别资料进行搜索 (例如同时使用 ACN 及 ABN),以发现潜在问题。
例如:
- 有时未必能够清楚分辨某项资产究竟属于公司本身,还是属于以该公司为受托人的信托;此时,使用多个识别资料搜索,有助发现潜在风险;
- 如授予担保权益人士的资料发生变化 (例如原本没有 ABN 的信托后来取得 ABN),而有担保权益人士尚未知悉该变化,则其以旧资料登记的担保权益,仍有可能继续有效;以及
- 某些过渡性登记 (即 PPSR 制度实施前旧制度下的登记) 可能使用了错误识别资料。虽然现时过渡期已结束,该等登记大多已失效,但您仍应了解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
透过进行适当搜索来避免争议,通常远比日后与第三方就担保权益有效性发生争议更为有利,特别是当对方可能因登记缺陷而遭受损失时。
更多资讯
如您希望进一步了解 PPSR 制度,可参阅我们之前有关个人财产担保登记册 (PPSR) 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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