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才有权享有担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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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主否有权执行前业主所取得的担保?

尚德律师事务所将通过案例 Bradberry Pty Ltd & Ors v Curtis-Morris,探讨有关房东担保可否于物业转让后继续执行的重要法律问题。

案例分析

Bradberry Pty Ltd & Ors v Curtis-Morris

问题所在

一名“新上任”的房东,是否可以执行前任房东取得的担保 (guarantee)?

案件经过

在近期一宗于郡法院审理的案件中:

租客与房东签订了一份为期四年的租约,并由一名个人提供担保。

其后,房东出售该物业,而买方则成为新房东。

然而,仅一个月后:

租客便弃置物业,并拖欠三个月租金。

新房东随即尝试寻找新租客,但初期未能成功。

七个月后,新租约终于签订。

其后,新房东根据旧租约,向担保人追讨:

  • 所有欠租;
  • 损失赔偿;及
  • 利息。

担保人的抗辩

原担保人主张:

  • 该担保并未正式由旧房东转让予新房东,因此自己不受新房东约束;以及
  • 新房东并未采取足够措施减低损失。

法院如何裁定?

法院最终裁定:

新房东胜诉。

法院认为:

1. 担保 “随土地转移”

法院指出:

在此情况下,担保并非仅针对某一特定房东,而是:

“runs with the land”
(随物业权益一并转移)

因此:

新房东有权执行该担保。

2. 新房东已合理减低损失

法院同时认为:

新房东已合理并正当地采取措施减轻损失,包括:

  • 立即刊登广告;
  • 委托代理寻找新租客;
  • 所提高的租金属合理水平;以及
  • 提供一般商业诱因吸引新租客。

因此,法院认定:

新房东已履行减轻损失责任(duty to mitigate loss)。

实务建议

当已出租物业的永久产权发生所有权变更时:

必须确保担保继续保持可执行性。

因此:

不应作出任何可能导致担保失效安排或行为。

尚德律师事务所如何为您提供帮助?

如您对:

  • 租约担保;
  • 房东权利;或
  • 商业物业租赁问题

欢迎致电 8561 3388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sp@sharrockpitman.com.au 与我们拥有维多利亚法律协会认证的物业及房地产法专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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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荣松 (Andre Ong)

Andre 是尚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领导我们的物业及房地产法律团队,同时是由维多利亚法律协会认证的物业及房地产法专家。他为各类规模和类型的企业主 (从零售业务到地产开发商及投资者) 提供房地产相关支持,包括完成交易、解决障碍、代理争议,以及提供商业事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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