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无论您是买房还是卖房,您都很可能会接触到 “Section 32”。
Section 32 亦称为 “卖方声明 (Vendor’s Statement)”。该名称源自维多利亚州《1962年土地买卖法》(Sale of Land Act 1962 (Vic)) 第 32 条。该法例规定,在出售物业时,卖方必须披露若干重要文件及资料。
在买方签署物业买卖合同之前,卖方必须先向买方提供一份已由卖方签署的 Section 32。
Section 32 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因为其会披露有关土地及建筑物的重要资料,让买方能够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决定是否购买该物业。
Section 32 通常包括哪些资料?
Section 32 中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 产权证明,以证明卖方拥有物业并有权出售;
- 财务资料,例如按揭情况、物业是否出租,以及水费、市政费等支出;
- 保险资料,包括过去六年内建造建筑物的保险资料(根据《1993年建筑法》要求);
- 任何地役权(Easements)、契约(Covenants)或限制;
- 物业是否有道路通行权、是否位于山火风险区域,以及其他规划事项;
- 影响土地的任何通知,例如 VicRoads 通知;
- 过去七年内曾签发的建筑许可证(Building Permits);
- 是否设有业主委员会(Owners Corporation)及其相关资料;
- 接驳至物业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及
- 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不符合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如未符合 Section 32 的法律要求,后果可能相当严重。
常见的不合规情况包括:
- 在声明中提供虚假资料,例如低报市政费用以吸引买家;
- 未有充分披露必须提供的信息,例如过去七年的建筑许可证;或
- 完全没有提供 Section 32。
如出现不合规情况,买方可能有权于交割 (Settl ement)前终止合同。
此外,如卖方未有在买方签署合同前签署 Section 32,买方同样可能有权退出合同。
Section 32 与买卖合同有什么不同?
在物业出售过程中,这两份文件通常会一并出现,但两者作用并不相同。
一般而言:
- 买卖合同 (Co ntract of Sale)会列明合同条款,例如 商品及服务税 (GST) 条款、拍卖条件、订金安排及违约条款等;
- 而 Section 32 则属于 "披露文件 (Disclosure Document)",其主要目的是向买方披露物业相关的重要资料。
因此,在准备买卖合同及 Section 32 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十分重要。
这样不仅可确保合同中加入适当特别条款,亦能确保卖方已充分履行披露责任,从而降低合同被终止的风险。
尚德律师事务所如何协助您?
尚德律师事务所拥有维多利亚法律协会认证的物业及房地产法专家,以及经验丰富的物业及房地产法律团队,可协助您处理买卖合同及 Section 32 的所有相关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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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往往涉及重大资产,即使是不小心的错误,亦可能带来高昂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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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 是尚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领导我们的物业及房地产法律团队,同时是由维多利亚法律协会认证的物业及房地产法专家。他为各类规模和类型的企业主 (从零售业务到地产开发商及投资者) 提供房地产相关支持,包括完成交易、解决障碍、代理争议,以及提供商业事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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