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Company Constitution) 是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法律文件。它不仅规范公司的运作方式,也明确规定公司相关人员的权利及义务,包括:
- 公司成员 (股东);
- 董事;以及
- 公司秘书。
此外,公司章程亦规范公司董事与股东之间的权利及法律关系。
在澳洲,向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 (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简称 ASIC) 注册成立的公司,必须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
- 制定一份专属的公司章程;
- 采用《2001年公司法》 (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所载的可替代规则(Replaceable Rules);或
- 同时采用公司章程及可替代规则的组合。
如果公司最初采用可替代规则,日后仍可随时通过制定公司章程,对有关可替代规则作出修改或予以取代。为确保公司章程优先适用,章程中应明确说明其内容将取代《公司法》规定的可替代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可替代规则并不适用,例如公司只有一名成员兼唯一董事,或公司唯一成员与唯一董事为同一人时。
公司章程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一份公司章程一般会涵盖以下事项:
- 公司的组织架构;
- 公司会议的召开及管理程序;
- 股份的发行及转让;
- 表决程序;
- 公司文件的签署及执行方式;
- 股东及不同类别股份所享有的权利;
- 董事的委任、职权及罢免程序;以及
- 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
什么是可替代规则?
如果公司没有制定公司章程,则其内部管理将受《2001年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所规定的可替代规则 (Replaceable Rules) 所规管。
可替代规则是一套适用于公司内部管理的默认规定,对于初创企业而言,是一种相对具成本效益的管理机制。
该规则适用于1998年7月1日或之后注册成立的公司。
可替代规则涵盖的事项包括:
- 公司高级人员及雇员的管理 (例如董事的权力);
- 公司账簿的查阅权 (例如成员查阅公司账簿的权利);
- 董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
- 股份及股份转让事宜 (例如股息派发的相关规定)。
为什么选择公司章程,而不是采用可替代规则?
企业选择制定公司章程,而非完全依赖可替代规则,可能有多项原因。
最重要的是,公司章程是一份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度身订制的法律文件。相比之下,可替代规则仅属于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基础规定,因此未必能够充分满足每家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
此外,公司章程亦赋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
随着企业的发展,公司的业务模式、管理架构或内部程序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可根据需要修订公司章程,以配合企业的发展方向;相反,可替代规则属于法定规定,只有在相关法例修订时才会改变,公司本身无法自行修改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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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完善的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内部事务及企业管理的重要法律基础,对于企业的持续经营及良好公司治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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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e Callegari 是尚德律师事务所的协理合伙人,同时也是维多利亚法律协会认证的商业诉讼专家 (Accredited Specialist -Commercial Li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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